朝花夕拾》回忆若能下酒,往事便可做一场宿醉————读《朝花夕拾》有感我们这代人读书有三怕,一怕作文,二怕文言文,三怕周树人。自我上小学四年级开始,“鲁迅原名周树人,浙江绍兴人······”以上片段就像刻在了DNA上,挥之不去。之前读先生的作品,总是似懂非懂,可因为他是个“伟大的文学家、思想家、革命家”什么的,还要耐着性子读下去,实在磨人。至于后来,明白“以笔为戈”有多重,方懂先生品格。先生在序言中写,要在纷扰中寻得一点闲静。于是故乡与童年的画卷徐徐展开,菱角、罗汉豆、茭白的鲜美,作为思乡的蛊惑,百草园里鸟兽奇虫的会议开的热闹而盛大,就连仇猫的理由,似乎也单纯的因为可爱的小隐鼠。清晨的花等到傍晚时分再去拾起,花瓣沾染了暮色的香。时隔多年,作者再尝罗汉豆们,已不如从前美味,但对故人故事的追思,更添幽深滋味。一个旷世的孤独者,在回忆中逡巡,回望“荫在薄雾里的目的地”,也偶尔看见几个直立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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